SMART原則:一個將模糊願景轉為具體可行動的目標思考框架

HongMark · May 23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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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ART原則的起源

SMART 原則是一套廣泛應用於目標設定的框架,旨在協助個人和組織制定明確、可衡量、可實現、相關且有時限的目標。這一概念最早由喬治·T·多蘭(George T. Doran)於 1981 年在《Management Review》期刊上發表的文章〈There's a S.M.A.R.T. Way to Write Management's Goals and Objectives〉中提出。多蘭提出 SMART 原則,旨在協助管理者制定更清晰、可執行的目標。

然而,SMART 原則的思想基礎可以追溯到管理學大師彼得·杜拉克(Peter Drucker)於 1954 年提出的「目標管理」(Management by Objectives, MBO)概念。杜拉克強調,明確的目標設定對於提高組織績效至關重要。多蘭在此基礎上,進一步發展出具體的 SMART 框架,使目標設定更具操作性。

SMART 原則的定義

S - Specific(具體的)

明確定義目標內容、對象、地點、範圍等,避免含糊或空泛的措辭。

M – Measurable(可衡量的)

明確設定衡量標準、追蹤指標,例如完成次數、提升或下相數據百分比等等。

A – Achievable(可達成的)

目標應該合理,可以有挑戰性,但需要是可達成的,避免憑感覺、無依據的擬定。

R – Relevant(相關的)

目標應該要與負責人有相關性甚至是利益捆綁(KPI),這樣對負責人來說才會比較有鼓勵性,不易缺乏動力。

T – Time-bound(有時限的)

沒有設定期限的目標容易使優先權(Priority)被忽略,導致無限延後。

在網路上搜尋 SMART 原則可能會注意到有些文章所寫到的 A、R、T 不一樣,這是因為 SMART 並非一開始就有統一標準,而是在不同情境與組織需求下被彈性調整。例如:

  • A 可能是 Achievable(可達成的)、Assignable(可指派的),前者強調實際可行性,後者則強調責任歸屬。
  • R 可能是 Relevant(相關的)、Realistic(實際的),一者關注目標與個人/組織的關聯性,一者強調可執行性。
  • T 有時也會看到 Time-related(與時間相關的) 或 Trackable(可追蹤的),都是針對目標時效性與可管理性的詮釋。

這些變化沒有絕對對錯,而是因應不同產業、文化或管理風格而產生的調整版本。重點不在於每個字母是哪個詞,而是是否能幫助我們設定出明確、可執行、有意義的目標。

實際案例

案例一、減肥

在2025年的5月初到11月底前,將體重從76公斤減至70公斤,透過控制每日攝取熱量在1600卡以下,以及每週至少進行3次90分鐘的健身房運動,平均每月減重 1 公斤。

然後我們來看看,這個目標是否符合 SMART 原則

描述
Specific ✅ 減重目標:76 → 70 公斤, 方法明確:控制熱量、規律運動
Measurable ✅ 數值目標清晰(體重、攝取熱量、運動次數),並且可以每週或每月量體重追蹤進度
Achievable ✅ 每月減 1 公斤,有符合健康減重的節奏
Relevant ✅ 對自己來說減重對於體態以及預防心血管疾病都很有幫助,不管是從自信還是健康,都非常重要。
Time-bound ✅ 設定了明確的開始結束時間,從5月到11月

其實這個為了將目標符合 SMART 原則,要做不少功課,以上面這個例子來說,我是如何設定出這個目標的呢?

  • 為了定一個 Achievable 的目標,我先上網查出以下三點
    1. 依照我的身體素質來看,我的 BMR 大概1700卡
    2. 我去健身房的運動項目,每 90 分鐘大概可以消耗 400 卡
    3. 人體每公斤大概等於7700卡
  • 有了基礎資訊後,開始計劃具體的執行。首先我評估自己每週可以去三次健身房,然後飲食的部分抓每天攝取 1600 卡。所以每週可以消耗的卡路里為(400*3)+((1700-1600)*7)=1200+700=1900,所以每週可以減 1900 卡。
  • 我現在是 76公斤,我想要減到70公斤。由於每公斤是 7700 卡,所以總共要減去(7700*6)=46200卡,然後 46200 / 1900 = 22.4,所以得到這個計劃大概要 22.4 週才能減去6公斤。
  • 22.4 / 4 = 5.6 四捨五入後為 6,經計算完後得知需要 6 個月來執行,平均每1個月下降1公斤。

所以說,要將目標定的 SMART,我們需要多做功課把相關要素想清楚。接著我們再來看下一個範例

案例二、提高網站用戶滿意度

我是網站的負責人,今年的其中一個 KPI 是提高用戶滿意度。

所以這一項 KPI,我的目標是:從今天2025年5月23日到第三季結束9月30日前,透過優化使用者介面、提升回應速度,以及定期收集用戶回饋並進行改善,將網站的用戶滿意度從目前的78分提高到85分,。

接著我們一樣來看看,這個目標有沒有符合 SMART 原則

描述
Specific ✅ 提升網站用戶滿意度分數,採取三個策略:介面優化、回應速度提升、收集回饋並改善
Measurable ✅ 戶滿意度分數從 78 → 85 是可明確且可追蹤的指標
Achievable ✅ 依據過往成長數據與資源配置評估,提升 7 分為合理目標
Relevant ✅ 提升用戶滿意度直接影響留存率、轉換率,與網站核心目標一致
Time-bound ✅ 有明確執行、驗收時間,從2025年5月23日到2025年9月30日

雖然符合 SMART 原則,但是不是有點怪怪的?沒錯,因為這個案例跟上一個案例有一個很大的不同,就是這個案例的具體細節執行人不是自己!怎麼說呢?因為身為一個網站負責人,是透過團隊合作與資源整合來達成目標,而不是親力親為的去執行每一個細節(做設計、寫程式、搜集回饋)。所以基於 SMART 原則之上還有一個稱作 OGSM 的目標管理工具,不過 OGSM 展開來聊也是不少東西,就之後再來聊嘍 ~

參考資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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